

隆鑫員工關愛促進會工作細則
(2020年第三次修訂)
一、 總則
為做好企業內部困難員工的救助及社會困難群體的幫扶,踐行企業黨員和員工團隊的社會責任,倡行良好的公益文化氛圍,公司黨委、工會特牽頭設立“隆鑫員工關愛促進會”(以下簡稱“關愛促進會”)。
二、 關愛促進會性質、責任
關愛促進會系公司黨委、工會領導下的員工公益組織,成員由管理層代表、黨員代表、員工代表組成。以企業在冊的困難員工,員工配偶、子女及父母和須由企業黨員、員工對應的社會公益項目為關愛工作對象,遵照“自愿、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籌集善款、受理救助申請、兌現救助支付,接受公司黨委、工會和專業慈善機構的工作指導,接受捐贈者監督,對企業及全體員工負責。
三、關愛救助、幫扶范圍
(一)企業員工入職后因重大疾病、自然災害、意外傷害等造成的緊急危困,企業員工入職后配偶、父母、子女出現的特殊困難。
(二)須由企業黨員、員工集體對應幫扶的社會公益項目或危困對象。
四、 關愛善款籌措
(一)隆鑫事業創始人涂建華先生以個人名義捐助的鋪底資金。
(二)隆鑫控股黨委、工會倡議開展的黨員工資雙日捐、員工工資一日捐公益行動所募款項(在自愿前提下,鼓勵企業黨員一年捐出兩天的基本工資、企業員工一年捐出一天的基本工資,該公益行動每年進行一次,實行實名捐贈)。
(三)企業黨員、員工以其他方式捐贈的款項。
(四)由相關企業法人、自然人通過有關慈善機構捐贈的公益款項。
(五)關愛善款產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關愛善款的使用
(一)關愛善款的使用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的原則,除關愛促進會原始基金外,原則上當年所募集善款的80%用于當年的關愛支出(關愛促進會原始基金的全部利息也一并用于當年員工關愛支出),20%用于資金積累和周轉,確保收支平衡。
(二)原則上每年關愛支出預算總額的80%用于對公司困難員工及員工配偶、子女、父母的救助;20%用于須由企業黨員、員工集體對應的社會公益項目或危困對象的幫扶支持。針對每年善款募集和救助對象的實際情況,關愛促進會可對用于企業內部員工救助和用于社會公益幫扶的支付比例做出適當調整。
對企業內部困難員工的關愛救助支付,實行分類分級支付,如下表:
序號 | 困難類別 | 定義范圍 | 救助標準 |
1 | 重大疾病 | 參照醫保對應項目,扣除醫保、保險等后自付金額2萬元以上。 | 按自付金額10%執行救助,且首次救助不超過10000元。 |
重大疾病二次救助(后續自付金額5萬元以上) | 按自付金額10%執行救助,且二次救助不超過8000元。 | ||
2 | 意外災害 | 自然災害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困難,個人一次性意外損失2萬元以上。 | 按損失金額10%執行救助,最高不超過8000元 |
3 | 其它困難 | 1.一次性醫療自付金額2萬元以下的困難家庭; 2.重大疾病后續醫療自付金額2-5萬的困難家庭; 3.建檔立卡困難家庭。 | 酌情給予1000-2000元慰問 |
員工因病因災申請救助時,其救助數額的參照基數為扣除醫保及其它保險后的自付部分,發生以下特殊情況時,按以下規定執行:
1.員工本人按救助標準100%救助;無生活來源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按救助標準80%救助;有生活來源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按標準20%-30%救助;實名登記多捐贈的員工遭遇困難時,申請救助按標準1.2倍執行(多捐贈標準:個人近3年平均捐贈金額超過當年關愛促進會募捐平均金額)。
2.因身患絕癥,經醫院鑒定失去治療意義,或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員工死亡,且未發生大額醫療費的,原則上按員工購買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進行處理,關愛促進會一次性給予1000—2000元的救助慰問。
3.因交通事故、工傷等原因造成困難的不屬關愛促進會救助范圍,員工應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劃定的責任向責任方進行經濟索賠。
4.員工本人房屋因長期無人居住、年久失修等原因在自然災害中造成損毀的,關愛促進會不予救助。房屋為員工本人唯一住房除外。
5.原則上員工申請重大疾病救助需憑醫院診斷證明、發票等資料辦理申請救助手續,個別急需治療費等緊急情況時可由關愛促進會先行發放善款救助。
6.因見義勇為等發生的病、傷、殘、亡等事件,經關愛促進會討論同意,可給予高于標準的救助幫扶。
7.因違法、自殘等行為造成的困難,關愛促進會不予救助,有隱瞞或欺騙行為,對已經實施救助的要如數追回救助金,并給予批評教育。
(三)凡對企業困難員工及員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救助,由關愛促進會各相關分會根據員工的個人申請和所在子公司的初審意見,進行必要的核實查驗,擬定救助方案,提交關愛促進會工作例會討論,以表決形式予以正式核定。關愛促進會工作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決定一般救助事項。如出現重大、緊急情形,可召開臨時會議,決定相關救助事項。
(四)原則上由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領導初審(申請人需提供:受傷、受災證明材料(包括醫院的診斷報告、入院記錄、費用發票、鄉鎮一級及以上房屋所有權證明、受災實況照片等)、工作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工作證、戶口本、結婚證等)、國家機關出具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公司領導審核,關愛促進分會復核查驗、擬定救助方案,關愛委委員集體討論、表決,公示無異后撥付救助資金。
(五)關愛促進會有義務就關愛善款的募集和使用,向全體捐助者進行詳實的報告、公示,并向有關專業慈善機構備案報告。捐助者可通過公司刊報網了解關愛善款募集和使用情況。
六、關愛善款的管理
(一)關愛善款按照“專戶儲存,專賬管理,??顚S谩睂嵤┕芾?,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坐支、截留、挪用、私分。一旦發生違規違法情況,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
(二)受捐或支出款項實行逐筆逐項登記,并須由各經辦人或款項受助者本人親自簽名?!?/span>
七、關愛促進會成員構成、分工
(一)關愛促進會成員由控股公司和所屬各產業集團(公司)管理層代表、黨員代表、員工代表構成。其中黨員代表、員工代表的占比須超過半數。
隆鑫員工關愛促進會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 任:何志(隆鑫控股黨委書記)
副主任:劉鑫鵬(隆鑫通用副總裁)
成 員:蔣明才(隆鑫控股黨委委員、通用黨總支書記)、羅卉莉(隆鑫控股黨委委員、發動機支部書記)、方可(隆鑫控股黨委委員、摩托車支部書記)、梅玫(隆鑫控股黨委委員、通機支部書記)、陳華新(隆鑫控股黨委委員、金菱集團總支書記)、王麗華(隆鑫控股黨辦主任)、彭正華(隆鑫機車公司部裝班長)。
各產業集團(公司)下設關愛促進會分會,分會負責各自產業集團(公司)困難員工個人申請的受理、查驗申請事由、擬定并向關愛促進會工作例會提交救助方案、送達落實關愛善款支付、回饋受助情況等。
(二)關愛促進會按善款募集、申請受理、支出核定、支兌會計、報告公示進行專項分工。
八、關愛促進會工作聯系方式:023-89062189,lcdj@loncin.com。
九、本工作細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原工作細則廢止。
十、本工作細則由隆鑫員工關愛促進會負責解釋。